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为进一步推行开放式实验教学改革,形成动态、开放、自主、多元的实验教学模式,激发学生自主创新兴趣,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创新性实验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学校决定继续开展创新性教学实验项目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学院教师及实验室人员。
二、立项原则
1.创新性、研究性原则
所申报建设项目的选题应针对课程中的难点和重点内容,从最新的科研成果或教改成果中凝练出实验项目,体现实验内容自主性、实验结果未知性、实验方法和手段的探索性,注重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培养学生自主研究学习能力。
2.开放性原则
申报的建设项目在现有实验室条件下或通过建设后能够真正开出,满足开放性实验教学要求,在实验时间、实验空间、实验资源和实验室管理等方面实现开放。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设计实验方案、开展探索研究、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和撰写实验报告,注重实验过程评价而不是实验结果的评价。
3.普遍性原则
原则上若干个创新性教学实验项目可组成一门实验课程,作为相关专业本科生选修实验课程。学校优先支持面广量大的学科基础实验课和专业基础实验课创新性教学实验项目立项。
4. 项目的对象和规模
创新性的实验项目的开课对象为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相关专业本科生。实验项目的规模至少能满足15人同时开展实验的要求。
三、项目数量和经费资助
2016年立项建设创新性教学实验项目50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资助经费3万元/项,一般项目20项,资助经费1万元/项,培育项目20项,资助经费0.5万元/项,对于培育成熟的项目在下一年度继续立项资助。
四、立项程序
1.教师申报。各学院、实验中心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填写《河海大学2016年创新性教学实验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1)。
2.学院审核和材料提交。各学院对本单位的申报项目认定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于2016年11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提交材料包括《河海大学2016年创新性教学实验项目立项申请表》和《2016年创新性教学实验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2),同时将上述表格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jwcsjk@hhu.edu.cn)。
3.学校评审。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和类别。
五、项目建设与管理
1. 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016年11月—2017年9月, 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启动、过程管理、项目评价等,项目在建设期内应至少组织两批学生进行试做。
2.项目建设期间,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组成员积极开展项目研究,精心设计创新性实验项目,及时向所在学院和教务处通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保证项目建设按计划进行。学院负责检查项目的落实和进展情况。
3.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组应提交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包括创新实验项目的设计思路、预期、试做效果以及学生实验所需的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格式范本等材料,学校组织验收。
4. 验收后,应尽快面向相关专业学生开放,每学年至少开设一轮。创新性实验项目将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验课程体系,供学生自主选择,记入学生创新学分。
5. 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应保证每个参加实验的学生有足够的动手机会和实验时间。除对项目进行经费资助外,建议学院对参加项目开发的教师给予教学工作量认定。
六、其他事宜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推动创新性教学实验项目的立项工作,不断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切实提高学生的自主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工作联系人:王晓燕、沈滢俐,联系电话:5175。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