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创新性教学实验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海教务〔2015〕30号)文件要求及工作安排,现组织创新性教学实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工作事宜如下:
一、验收项目
凡2015年立项的创新性教学实验项目均需接受结题验收。
二、验收程序
1、学院审核和材料提交。创新性教学实验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报告书,各学院对本单位的创新性教学实验项目认定审核,填写学院意见。并于2016年11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206西),提交纸质材料包括《河海大学创新性教学实验项目验收报告书》和《2015年创新性教学实验项目验收汇总表》,同时将上述文件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jwcsjk@hhu.edu.cn)。
2、学校评审。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组织验收。
三、其他事宜
希望各学院加强领导,完成创新性教学实验项目验收工作,促进实验教学质量的提升。联系人:王晓燕、沈滢俐 电话:5175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