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选拔优秀项目参加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4浏览次数:11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7号)文件精神,教育部拟定于11月中下旬举办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厦门大学承办)。为做好参会工作,宣传和推广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加强交流沟通,现向全校征集选拔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1.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

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由年会组织机构从入选论文中选出20篇优秀论文颁发证书。

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

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入选展示的项目,在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期间,由学生代表投票选出20项“我最喜爱的项目”;由专家投票选出20项“最佳创意项目”,由年会组织机构颁发证书。

3.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会:

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实践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由年会组织机构从入选项目中选出6项优秀创业项目颁发证书。

二、选拔条件

12012-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项目成员须为下半年在校本科生或继续就读本校的研究生。

三、参会项目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6《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方案》。

四、选拔时间安排

1610日前,将按要求排版好的学术论文、项目展板内容、创业推介项目内容和相应推荐意见表及推荐材料登记表(见附件1-5)的电子稿打包发送至261210509@qq.com,联系人:高老师,电话:580991455145

2.学校成立专家组组织评审并确定推荐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