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10-15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水利工程实验教学质量,更好、更快地把我校水利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成国内一流的教学实验中心,充分展示我校的教学水平,中心决定对水利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每年年底前向各位老师公开征集下一年度需建设的教学实验项目建议,实验项目建议采纳后给予优先立项;
  2.为了将实验台建成具有先进水平、功能完善、可操作性强的实验,充分发挥每一位老师的聪明才智,中心对所有需建设的实验项目向全体老师公开招募项目建设负责人,提出实验项目建议的老师优先考虑。
  3.中心和项目建设负责人签订项目建设合同,由中心给予项目建设负责人一定的责权利,中心按合同进行验收。
  4.实验中心项目建设程序为:
  在全体教师范围内征集水利工程类专业有关的实验项目建议;
  经中心实验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确认项目及项目负责人;
  由项目建设人提出实验台的设计方案,经专家组论证后提交领导小组决策;
  由项目建设负责人和实验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会商后确定实施方案(含制造厂家);
  教学实验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统一协调,项目建设负责人对项目总体负责;
  专家组在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建设质量进行监督。
  5.欢迎各位老师对水利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多提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