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选拔优秀项目成果参加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30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部署,教育部将拟于202311-12月举办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为做好参会工作,宣传和推广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加强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现向全校征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1.大学生创新学术交流: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约200项),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年会组织机构将评选出约20篇优秀论文并颁发证书。

2.成果展示交流。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约250项),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入选展示的项目,在年会期间,将评选出20项“最佳创意项目”和20项“我最喜爱的项目”。

3.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约50项),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年会将推选12项左右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

二、年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为202311-12月,具体日期和参会事宜另行通知。年会由“国创计划”专家组主办,海南大学承办。

三、项目遴选要求及注意事项

1.学校可推荐的学术论文不超过3篇,参展项目不超过3项,创业推介项目不超过1项。

2.必须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

3.论文和展示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

4.年会将遴选12项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5.往届年会参会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

四、学校认定及奖励方式

凡入选全国年会的项目及在年会上获奖的项目将根据《河海大学关于公布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级别认定结果的通知》文件中认定的级别进行认定和奖励。